校内各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宁人发〔2007〕142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 知》(宁人社发〔2013〕11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农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宁人社函〔2020〕2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计分办法》(宁农校发〔2022〕37号)及《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宁农校发〔2022〕38号)精神,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开展各项工作,现就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原则。
(三)聘任时间与业绩相结合原则。
(四)向优秀人才、紧缺专业和关键岗位倾斜原则。
二、聘任人员范围
(一)具备相应职称等级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三)由其他岗位转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聘任步骤
本次岗位聘任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申报人员填写《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级申报表》(附件1)和《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个人对照打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办公室焦雪菲处审核。逾期未申报者,学校不予受理。
(二)汇总与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并形成初步意见。
(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评议时间:2022年6月20-22日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29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核,由学校下文聘任,报送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办理晋升职务工资待遇。
四、聘任实施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行政部门参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学校成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统计、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
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推荐拟聘任人选。
五、聘任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此次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对教职工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作好每一环节工作,保证此项工作落实落细。此次岗位聘任所有事项要及时告知本部门每名教职工,包括在外学习进修、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如期完成。
联系人:焦雪菲 联系电话:0951-2135210
附件:
附件1-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晋级申报表.docx
附件2-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业绩考核个人对照打分表.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