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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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宁人发〔2007〕142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管理工作的通 知》(宁人社发〔2013〕117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农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宁人社函〔2020〕2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计分办法》(宁农校发〔2022〕37号)及《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宁农校发〔2022〕38号)精神,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开展各项工作,现就2022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原则。

(三)聘任时间与业绩相结合原则。

(四)向优秀人才、紧缺专业和关键岗位倾斜原则。

二、聘任人员范围

(一)具备相应职称等级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

(三)由其他岗位转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聘任步骤

本次岗位聘任工作从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

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符合条件申报人员填写《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晋级申报表》(附件1)和《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绩考核个人对照打分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办公室焦雪菲处审核。逾期未申报者,学校不予受理。

(二)汇总与审核

审核时间: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材料,并形成初步意见。

(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评议审定

评议时间:2022年6月20-22日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29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宁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审核,由学校下文聘任,报送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办理晋升职务工资待遇。

四、聘任实施机构

(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行政部门参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学校成立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统计、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

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推荐拟聘任人选。

五、聘任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此次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对教职工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作好每一环节工作,保证此项工作落实落细。此次岗位聘任所有事项要及时告知本部门每名教职工,包括在外学习进修、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在岗人员。

(二)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如期完成。

联系人:焦雪菲 联系电话:0951-2135210

附件:

附件1-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晋级申报表.docx

附件2-宁夏农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业绩考核个人对照打分表.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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