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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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各项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检查环境卫生,核查教学设备

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场所应于8月26日至27日进行全面打扫整理,要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做好教室消毒消杀工作,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开学到课健康情况。

各教研室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推动落实“1+37+8”系列文件精神,按要求对各教学场所安全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实验(实训)用品准备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检查教室用电正常、用表运行准确,确保教学设备正常使用、窗帘挂置到位;公共教室于8月26日前全部落实到位;教务科将于8月27日对各上课教室、教学设备进行检查。

(二)按时领取师生教材,深入展开教材排查

各教研室要确保教师用书、学生教材、实训指导手册等教辅材料内容排查无问题且发放准确到位。所有师生教材于8月26日全部送至学校,各班级于8月27日9:00起在女生宿舍楼一楼101、103领取2021级、2022级教材。

教材领取当天,各班班主任和班长必须到场清点教材并签字后,方可领取教材。

在教材排查整改工作中,因前期特殊原因未排查且填写待查未到位的教材,需等待查教材全部到位后,各教研室继续组织专门教师对以上教材开展排查工作,并填写教材排查表,上交教务科。

(三)课表安排

教务科将于8月27日前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维护、课表安排工作。

(四)开学第一课

教务科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学校具体要求制定本学期开学第一课课程内容安排,各教研室要根据学校安排,高度重视开学第一课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开学第一课要求,组织好、安排好、讲授好开学第一课,确保新学期开学第一课顺利进行。

二、教学管理

(一)认真核实教学文件

教务科将对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课程标准、教案、实训计划、课件及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任课教师教学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重点检查使用旧教案、网上下载教案等现象,凡检查中发现问题,统一按《宁夏农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重点检查教学文件中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是否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筑牢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二)加大检查管理力度

教务科将加大期初教学检查力度,严格检查开学第一天任课教师、学生到课情况,杜绝无故迟到、早退、逃课现象。要求开学第一周任课(外聘)教师无故不得请假、调(停)课。

宁夏农业学校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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