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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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3〕1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23〕14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宁人社发〔2022〕183号)工作要求,经个人申报、业绩审核、论文查重及送审、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现将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高级讲师(4人):

王菊甜、刘晓蕾、沈娟、张娟

二、讲师(4人):

谭珍珍、吕菁、师静、米良

三、助理讲师(6人):

曹睿男、樊谨源、费媛媛、冯静婷、李锟、杨梦婷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上报学校办公室或学院纪检监察室,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和直接联系方式,情况反映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部门名义反映的,须加盖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反映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135068(纪检监察室);2135198

办公室:2135050(组织人事部);2135216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3年12月22日

 关于2023年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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