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学生实习管理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确保我校学生2024年寒假期间岗位实习安全、有序进行,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管理,做好自查工作
(一)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实习,严禁借学生实习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严格落实实习安排“1个严禁”“27个不得”的规定。
(二)坚决杜绝利用节假日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以打工代替实习,同时禁止假借实习名义打工。
(三)做好学生“付费实习”教育防范工作,研判评估实习单位,杜绝就业性实习收费现象。
二、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一)各教研室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督促企业落实实习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实习安全。
(二)春节期间活动多,聚会多,学生外出频繁,历来是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高发期,请各教研室务必提高警惕,督促校内指导教师加强实习巡查及教育工作。
(三)明确寒假期间校内指导教师教育职责分工,做好假期期间学生联系、教学指导、实习巡查等管理工作。
(四)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要遵纪守法,严禁参与非法传销及网络贷款活动。因事请假要跟校内及企业指导教师报备审批,不酗酒滋事、不晚归,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持信息畅通,掌握必要的安全技能,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警,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三、强化联系,掌握学生动向
(一)寒假期间校内指导教师应积极联系指导学生,至少实地走访实习学生一次,并填写《宁夏农业学校学生实习教师指导检查工作记录》(附件1),重点做好假期安全教育。
(二)校内指导教师要通过多渠道掌握学生实习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做好记录工作。
(三)做好学生按时返岗的督促和管理工作。春节过后要再一次联系学生,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去向。对于未按时返岗的学生要重点关注,了解未返岗原因。
四、精准施策,做好应急处理
各教研室要在寒假期间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假期校外实习值班工作,如遇突发事件,需及时处理并向学校汇报。
请以教研室为单位,于2月28日前将寒假期间校内指导教师填报的《宁夏农业学校学生实习教师指导检查工作记录》交至教务科。
联系人:赵娜
联系电话:0951-2135186
附件:
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宁夏农业学校教务科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