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
校内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及备案的工作通知,教务科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认定标准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个人申请、教研室推荐、教务科审核、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小组”评审,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一、高级“双师型”教师(22人)
孟彤斐 |
刘松涛 |
王转莉 |
张惠 |
张娟 |
李会菊 |
赵娜 |
张广才 |
刘晓蕾 |
王菊甜 |
田鹏昱 |
李丹 |
李燕妮 |
邢宏梅 |
米良 |
谭珍珍 |
师静 |
周颖 |
师亚芳 |
丁朝钰 |
张艳丽 |
李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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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级“双师型”教师(12人)
张路平 |
杨莉 |
赵彤瑶 |
王晓佳 |
倪越 |
王冠 |
费媛媛 |
杨晓莉 |
眭丹 |
杨梦婷 |
王刚 |
张雅君 |
三、初级“双师型”教师(3人)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到教务科。
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951-2135186 0951-2135206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