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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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技能大师工作室结项验收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带徒传技、技能攻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管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校发[2022]42号),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结项验收,现将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的5个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验收内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分表》(附件4),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带徒传技、技术攻关、技能培训及等级鉴定、技能竞赛、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宣传报导等方面进行验收。

三、验收方法

验收采取总结报告、PPT汇报、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结合验收内容撰写总结报告(附件1),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

(二)验收组根据汇报、查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汇报不超过15分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验收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要提高认识,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汇总验收相应材料,确保验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材料要求。各项目11月30日前将总结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表》电子版发至nxnxjwk@163.com邮箱;签字纸质版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按考核评分表整理、装档案袋)现场提交验收组。

(三)纪律要求。验收组和被验收成员要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通知准时参加考核会议,对发现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依纪依规处理。

联系人:陈思宇0951-2135186

附件:

1.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结题验收总结报告提纲

2.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

3.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表

4.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分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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