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专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开专栏 - 正文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农校发﹝2020﹞47号),按照教职工个人总结、群众评议、考核指标核分、考核工作小组拟定考核等次的考核程序,经报学校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决定以下人员2020年度考核为院级“优秀”等次(19人)

姜银华、郭 亮、雒婷婷、马晓琳、田 莉、刘 晶、张书朋、王 妍、张 惠、赵 娜、王菊甜、张 娟、王 园、朱 艺、沈 娟、李 勇、杨 斌、郭梓萌、盛万雄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1日—2020年12月25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师生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学校纪委反映考核为院级“优秀”等次人员的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2135179;


宁夏农业学校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上一篇:2020年宁夏农业学校发展与质量年度报告

下一篇: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2020年部门预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