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带徒传技、技能攻关和绝技绝活的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校发[2022]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中期考核,现将考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示范引领、鼓励创新、突出业绩贡献。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农校发[2022]42号),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规范、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经济效益、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总结报告、PPT 汇报、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结合考核内容撰写总结报告,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
(二)考核组根据汇报、查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材料、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每个技能大师工作室汇报不超过10分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75分以上)、良好(60-74分)、不合格(7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技能大师工作室要提高认识,以对组织高度负责、对教师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切实做好考核工作。
(二)材料要求。各项目11月24日前将总结报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指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技能大师工作室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nxnxjwk@163.com 邮箱;签字纸质版及建设指标完成情况佐证材料(装档案袋)现场提交考核组。
(三)纪律要求。考核组和被考核成员要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并按通知准时参加考核会议,对发现有违反工作原则、程序、纪律以及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将依纪依规处理。
联系人:赵娜0951-2135186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技能大师工作室中期考核的通知.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教务科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