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管理,激发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延期科研课题、2022年度及2023年度立项科研课题。

二、有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以PPT形式进行5分钟陈述,并接受专家提问、质询,专家组最后形成鉴定意见和结论。

2.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3. 对2022年立项但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4.请课题负责人于12月14日前将《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科研成果(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或《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进行初审。

三、时间和地点

具体结题验收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xnxjwk@163.com

联系电话:赵娜 0953-2135186

附件: 2023年校级课题结题验收通知.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3年12月8日

上一篇: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评选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中期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