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课题管理,激发教师科研工作积极性,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学校科研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度延期科研课题、2022年度及2023年度立项科研课题。
二、有关要求
1.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以PPT形式进行5分钟陈述,并接受专家提问、质询,专家组最后形成鉴定意见和结论。
2.所有申请结题的课题,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3. 对2022年立项但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填写《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
4.请课题负责人于12月14日前将《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结题报告》、科研成果(含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或《宁夏农业学校科研课题延期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科邮箱进行初审。
三、时间和地点
具体结题验收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nxnxjwk@163.com
联系电话:赵娜 0953-2135186
附件:
2023年校级课题结题验收通知.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