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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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查范围及内容

(一)清查盘点范围

1.清查范围:新校区(教学楼、实验楼、电商楼、汽修楼、食用菌基地、涉农实训基地、食用菌深加工车间、智慧玻璃温室、2#、5#、6#、7#宿舍楼)、轻纺校区、农校老校区及家属院、牛场、葡萄基地及学院养殖场。

2.内容涵盖全校所有固定资产:土地房屋、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家具用具、车辆运输设备、信息设备、图书、文物陈列品、实训设备及无形资产。(消耗品不在此次盘点范围。)

3.资产清查基准日:2025年5月1日

(二)工作内容

1.资产清查: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资产台账与实际资产。

2.资产鉴定: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明确报废标准。

3.价值评估:对可报废资产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报告编制:提交资产清查盘点报告、可报废资产鉴定报告及评估报告。

二、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3.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声明函;

4.报价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方式:报价文件要求中所需资料扫描件通过邮箱nxnxxmb@163.com发送,不接受纸质件;

2.递交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5月27日下午15:00;

3.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学校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宁夏农业学校官网上发布。

五、询价方式

1.按照价格比对,最低价中标,当最低价一致时,按照递交报价文件先后顺序确定,递交时间早的为中标方。

2.项目预算:100000元,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预算金额,否则按无效报价计。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职教园区

联系人: 哈金玮电话:0951-2135160

附件:

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声明函(模版)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声明函(模板)

3.报价函(模板)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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