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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为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区建设,大力培养支持一批能够引领带动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领军人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宁党人才办〔2022〕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宁科发〔2023〕19号)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分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科技两个领域,采取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渠道进行推荐申报。申报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申报,若采取行业协会、同行专家渠道进行推荐申报的,需在办公室马晓琳处备案。

二、工作流程

科技领军人才实行线上申报方式;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实行线下申报方式。工作流程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办公室复核、专家评审、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的程序进行。

四、报送材料要求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交个人近两年科技成果、科研项目成果概述纸质材料,经审核研究后,将通过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实行网上统一申报;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需提交申报表和佐证材料1份(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佐证材料合订胶装。佐证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目录;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及任职证明复印件;佐证材料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申报人员将申报纸质材料于4月9日前提交至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1243149733@qq.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晓琳 联系电话:0951-2135210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名单.doc

附件3.2023年自治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简介.doc

附件4.领军人才同行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5.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6.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7.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培养项目推荐人选简介.wps

附件8.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军人才同行专家推荐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学校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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