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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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三个清单”>的通知》(宁教函〔2021〕197号)任务要求,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三教”改革,总结凝练我校教师在课堂改革方面的优秀做法和典型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案例应依托具体课程,申报内容相对独立且完整,一般为2-4学分。授课教师在最近三个学年(2020-2021学年、2021-2022学年和2022-2023学年),讲授该课程两学期及以上。

(二)申报教师或团队应均为在岗教师,有较高思想政治素养,优良师德师风,能够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并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三)教师可以个人或者课程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教师不超过4人,其中案例负责人限1人。

二、申报原则

(一)案例应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所解决的教学问题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创新性,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有机融入课程思政,改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案例应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体现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符合课内外教学实际,落实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四)案例应坚持原创性,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案例要求及格式

案例内容应包括引言、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体会与思考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详实、图文并茂、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体现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实效性、典型性。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图表不超过10张。具体要求详见相关要求。

四、申报奖励

教务科将成立专家评审组根据参赛项目数量,按照10%、20%、30%的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区级评选。

五、申报要求

请各项目组最晚于11月1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pdf版打包发送至教务科邮箱:nxnxjwk@163.com,逾期将默认放弃,以下是提交材料清单目录:

(一)汇总表、案例正文及《“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认定申请书》word和PDF版电子材料。

(二)请提交“课堂革命”典型案例依托的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报告。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提交课时数均为6-8节(45分钟为一节),word电子版。

(三)佐证材料(如有必要,可适当附佐证材料,不超过10页)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0951-2135186

附件: 关于开展“课堂革命”典型案例项目评选的通知.docx

宁夏农业学校教务科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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